| 附件1 教学管理党总支 | |||
| “十星级党支部”评定量化指标 | |||
| 项 目 | 分值 | 评 定 标 准 | 备注 |
| 组织健全星 | 10 | 组织健全(3分),设置规范(2分),职责分工明确(3分)根据党员人数,本着便于党员过组织生活的原则,合理设置党小组(2分)。 | 每项不符合要求相应扣分。 |
| 组织生活星 | 10 | 严格执行“三会一课”、主题党日、谈心谈话、民主评议党员、党费收缴等组织生活制度,定期召开组织生活会。党员发展程序规范,党组织工作运行规范。对党员开展经常性教育,定期组织党员开展活动。 | 支部党员大会1次/3个月,支委会1次/月,党课1次/季度,主题党日1次/月,组织生活会1次/半年,每缺1次扣1分;未进行谈心谈话、民主评议党员、足额按时缴纳党费的,每项扣1分。主题党日活动内容丰富,形式多样,每学期多开展一次加0.2分(以上报学院结果统计数量) |
| 阵地建设星 | 10 | 有规范的学习教育和活动开展阵地,党员活动室设施齐全。 | 无活动阵地不得分;有活动阵地,且设施齐全满分。 |
| 制度建设星 | 10 | 建立规范的“三会一课”、组织生活会、党员学习(包括学习强国学习)、发展党员及党费收缴等制度。 | 制度缺少、不健全、存档不规范,每项扣2分。 |
| 队伍优良星 | 10 | 党员对党忠诚,能够正确行使党员权利,履行党员义务,按时参加组织生活,在本职岗位能够发挥先锋模范作用。 | 无故不参加各级党组织生活开展的活动,扣1分/人次;以相关职能部门的结论为依据,有重大教学事故或工作失误的,扣10分/次;无教学事故或工作失误,且有市级以上表彰奖励的,得10分/项;学习强国学习按照(学习强国管理办法)加、减分。 |
| 廉洁勤政星 | 10 | 党风廉政建设成效明显,廉洁自律,党员无违法违纪现象发生。 | 以相关职能部门的结论为依据,有违法乱纪行为的,不得此星。 |
| 工作创新星 | 10 | 能够结合党员实际和业务发展需要创造性的开展工作,善于提出新思路,探索实行新模式,力求党建工作有特色、有创新、有针对性。 | 提出建设性意见,且被总支认可、采纳的加3分/项;被学院认可、采用,加6分/项,单次以最高分计入,不累加。 |
| 业绩突出星 | 10 | 领导班子率先垂范,勤政实干,发挥示范带头作用,所属党员出色完成各项工作任务,无重大教学事故或工作失误。 圆满完成学院党委安排的各项工作任务,工作实绩突出,党建工作或业务工作获得通辽市以上表彰奖励(不含学院表彰奖励)。 | 不具备前述条件的不得此星。 |
| 引领发展星 | 10 | 能够与业务工作深度融合,发挥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,引领党员攻坚克难,在学院发展建设中取得突出成绩。业务整体工作或单项业务工作获得自治区级以上表彰。 | 不具备前述条件的不得此星。 |
| 群众满意星 | 10 | 党员在群众形象良好,党群关系密切。“系部吹哨,部门报到”“学生吹哨,教师报到”机制运行良好,工作作风和工作实绩得到群众认可。在群众满意度测评中,满意率在90%以上。 | 机制不健全扣2分,对组织安排的工作不作为、懒作为、慢作为扣4分,群众不满意扣4分。 |
| 结果认定:每综合得分6分及以上者获得此星,综合得分6分以下者不得此星。 | |||